掛牌公告
HUBEI HUAZHONG CULTURE PROPERTY RIGHTS EXCHANGE武漢市武昌區彭劉楊路237號門面三年承租權
標的名稱 | 武漢市武昌區彭劉楊路237號門面三年承租權 | ||
項目編號 | HC1906190131 | ||
掛牌價格(萬元) | 每年117.72 | ||
掛牌公告期 | 2019-06-19 至 2019-07-02 | ||
所屬地區 | 湖北省武漢市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本標的房屋現已租賃使用,租約至2019年7月31日止,原承租方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租賃權。標的房產無抵押質押及擔保行爲。 意向承租方可在掛牌期間到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查閱《資產評估報告》(武中達評報字[2019]第024號)。 |
聯繫方式
聯繫人 | 華中文交所 胡中偉、曾操 |
聯繫電話 | 027-88712326,15827291556,15527851023 |
項目基本信息
出租方及出租資產簡況
出租方 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
湖北省水產局 |
|||
註冊地(住所) |
武漢市武昌區彭劉楊路237号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李水彬 |
||||
經濟性質 |
■行政事業單位 □国有企业 □其他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2420000011043487D |
||||
聯繫人 |
胡先生 |
||||
聯繫電話 |
88848397 |
||||
出租資產 基本情況 |
坐落位置 |
武漢市武昌區彭劉楊路237號 |
|||
不動產權證號/房產證號 |
未辦理房產證 |
||||
資產使用現狀 |
□空置 □自用 ■出租 |
||||
房屋面積 |
436平方米 |
目前用途 |
商用服務 |
||
房屋裝修水平 |
詳見現場現狀 |
||||
內部決策 情 况 |
以下決議已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完成,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符合規定。 □A.黨委(黨組)會/辦公會 □B.股東會 □C.董事會 □D.總經理辦公會 ■D.其他 局长办公会 |
||||
出租行爲 批准情況 |
批准單位名稱 |
湖北省農業農村廳 |
|||
批准文號 |
|
||||
資產租金 評估情況 |
評估單位名稱 |
武汉中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資產租金評估值 |
在評估基準日2019年5月22日,湖北省水產局擬出租的名下位於彭劉楊路237號一樓門面436平方米年租金爲1,174,100.00元/年(人民幣:壹佰壹拾柒萬肆仟壹佰元整)。 |
||||
其他權利情況 |
□抵押 □共有 ■无(具体權利事項單獨列明) |
||||
其他披露事項 |
本標的房屋現已租賃使用,租約至2019年7月31日止,原承租方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租賃權。 |
出租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以下條件爲出租的基本條件,是資產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
出租 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117.72萬元/年 |
擬出租面積 |
436平米 |
|
租賃期 |
3年 |
|
起租日 |
簽訂租賃合同確定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需年付,租賃期限內承租方需在每年7月20日前交納全年房租。 |
|
租金調整方式 |
3年內不作調整 |
|
租賃押金 支付要求 |
10万元,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水、電、氣、熱、物業費等費用的約定 |
承租人承擔 |
|
房屋使用用途要求 |
商業用途(除餐飲和網吧、洗衣店、遊戲廳、KTV、足療、按摩、棋牌等休閒娛樂項目和嚴重干擾正常辦公秩序的項目以外) |
|
是否允許裝修改造 |
依據合同約定,可適當裝修改造 |
|
與出租相關的 其他條件 |
1、意向承租方在報名登記時,須繳納10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到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華中文交所)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日16:30前到達華中文交所指定賬戶爲準)。保證金條款約定:(1)掛牌期滿,如僅有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辦理報名登記手續,則採取協議方式進行交易,承租方與出租方簽署《房屋租賃合同》並按合同約定將第一年的租金匯入指定的財政專戶後15個工作日內,華中文交所將扣除交易費後剩餘的保證金無息退還至承租方,交易保證作用終止。掛牌期滿,如徵集到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採取綜合評議(含公開競價)方式進行交易。經綜合評議確認的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在承租方與出租方簽署《房屋租賃合同》並按合同約定將第一年的租金匯入指定的財政專戶後15個工作日內,華中文交所將扣除交易費後剩餘的保證金無息退還至承租方;經綜合評議未被確認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原繳款賬戶。(2)經資格審覈,被確定爲不符合承租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至該意向承租方原繳款賬戶。(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承租方所繳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該保證金在扣除應向華中文交所支付的交易費用後,餘額作爲對出租方的經濟賠償。若造成出租方和華中文交所的經濟損失超過保證金數額的,出租方和華中文交所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①掛牌公告期滿後,意向承租方單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請的;②以協議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確認爲承租方後放棄承租的,或在掛牌公告期滿收到《承租資格確認通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與出租方簽署《房屋租賃合同》的;③以綜合評議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參與綜合評議中競價及應價環節,或在其已依相關規則被確定成爲承租方後未按規定簽署《評議結果通知單》,或在簽署《評議結果通知單》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與出租方簽署《房屋租賃合同》的;④意向承租方未在《房屋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約定支付租賃保證金及租金的。 2、意向承租方在被確定爲承租方後,須在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第一年度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財政專戶,之後房屋租金按《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支付。 3、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如租賃該標的,將嚴格按照本項目公示的《房屋租賃合同》中相關規定的使用房屋,承擔應盡責任,履行相關義務,保證租賃期間出租方正常辦公不受影響,及時交付相關費用,保證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或對房屋進行改造、增添設施和進行影響房屋使用安全的額外裝修,不得將標的分租、轉租或轉借給第三方,並及時向出租方報告各類不安全情況。 5、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已對標的進行了充分的調查瞭解,同意按照標的現狀予以承租,對本次承租可能存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規劃、建築物質量安全隱患、消防安全隱患、當前租戶清退糾紛等)有充分的理解並願意承擔一切風險,不因承租後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對出租方和華中文交所進行追責和索賠。 6、意向承租方須仔細閱讀並認同《房屋租賃合同》、《資產評估報告》的全部內容。 7、出租方按照《房屋產租賃合同》的約定將房屋交付給承租方。房屋交付後,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原有傢俱家電損壞或故障,由承租方負責維修、更換以及賠償;房屋交付前,水電等欠費由出租方結清,此後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8、租賃期間如出現違法經營或消防、安全等事故,由承租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9、本標的房屋實測面積若與評估報告存在差異,不影響本次交易的價格和結果。 10、承租方應向華中文交所交納標的成交年租金3%的交易服務費。 |
|
承租方 資格條件 |
1、意向承租方須爲依法設立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承租。 2、意向承租方應具有良好商業信用,不存在不良信用記錄,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採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爲記錄名單(提供網上查詢結果截圖或查詢的下載件)。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證金 事項 |
保證金金額 |
100万元 |
交納時間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發佈截止日(即2019年7月2日)16:30時前,將保證金交納到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日16:30前到達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賬戶爲準)。(指定賬戶戶名: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賬號: 73816 101826 000 63018;開戶行:中信銀行江漢路支行;行號:302521038169。) |
|
保證金 處置方式 |
如成爲最終承租方: ■扣除服務費後剩餘保證金衝抵價款轉付出租方 □扣除服務費後剩餘保證金返還承租方 |
|
如未成爲最終承租方:原路無息退回 |
掛牌信息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徵集到 意向承租方 |
□A.信息發佈終結 B.延长信息发布: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爲一個週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最多延长 個週期(兩選其一)。 □C.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遴選方式 |
掛牌期間,若產生1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採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若產生2個或2個以上意向承租方,採取以下選定方式確定承租方。 □C.競爭性談判 ■D.综合評議 □E.招投标 |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
詳見《綜合評議方案》 |
相關下載 |
|
與租賃相關的其他信息 |
請有意承租並符合資格條件者於掛牌期間到我所獲取《房屋承租申請文件》樣本,須在2019年7月2日16:30時前提交按規定製作的《房屋承租申請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
特别声明
1、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方應按規定如實披露項目信息,並對其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對委託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後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通過自身網站及相關媒體發佈的項目信息並不構成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對任何項目的任何交易建議。意向方應不依賴於已披露的上述信息並自行對項目的相關情況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和充分了解,對是否受讓項目及受讓項目後可能發生的費用和存在的風險自行作出充分評估,並獨立承擔所有風險,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意向方如對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網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交易條件、資格條件、對項目交易有重大影響的相關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義的,應以交易各方最終簽定的交易合同的相關內容爲準。